日前,圖們市民王女士向圖們市消協(xié)投訴稱,她在圖們市蕓娜布店定做了一幅總價為1500元的窗簾,交了700元定金。經營者到王女士家交貨時,王女士發(fā)現(xiàn)窗簾上有油漬,拒絕支付余款。經營者稱窗簾上的油漬非常小,不能算作質量問題,如果王女士不肯付清余款,她就要拿回窗簾。王女士擔心經營者拿走窗簾后不肯退還定金,不讓經營者拿走窗簾,雙方僵持不下。
圖們市消協(xié)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后,立即趕到王女士家。經調解,雙方達成協(xié)議,即經營者為王女士除去窗簾上的油跡,王女士支付余款。如果油跡除不掉,經營者要為王女士更換新窗簾。
當時,天色已晚,光線不足,無法看清油漬,消協(xié)工作人員建議經營者第二天再除掉油跡。經營者要拿走窗簾,王女士執(zhí)意不肯,雙方再次陷入僵局。見當事雙方缺乏互信,消協(xié)工作人員提出,由消協(xié)保管窗簾,具體調解事宜次日再議。
次日8時,經營者和王女士準時來到消協(xié),經過1個多小時的調解,雙方最終達成協(xié)議,經營者將窗簾價格降低至1400元,王女士自行除去油跡,并當場向經營者支付余款700元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