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3日晚,位于福州馬尾的福建長隆紡織廠女工劉運芳暈倒在車間內,搶救無效第二天死亡。醫(yī)生說,劉是因中暑死的。昨日,劉運芳的工友向記者反映說,該紡織廠車間常年溫度很高,近期高溫天氣,更是給他們“火上澆油”,廠內中暑和長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數(shù)。(7月7日《東南快報》)
長隆紡織廠車間溫度一般都在40℃以上,最高達到50℃,夜晚車間內溫度仍很高,“由于車間內溫度太高,工人一上班就汗流不止,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濕濕的,像從水里撈上來的一樣!痹S多工人肩膀、手臂、腿腳長滿痱子,有的痱子還惡化成水皰。這里說是工廠,不如說是桑拿房。在這里上班沒有挑戰(zhàn)溫度極限的毅力,沒有良好的耐溫體質,要想掙點錢真是難上加難。正常人的感覺,氣溫到了三十五度以上不跑不動就感覺燥熱難受,要在四十度以上的高溫下不停的走動,可想而知體能消耗是多大。
不管是國企還是私企,都是以市場導向,以效益為目的,如果光把眼睛盯著效益上,為生產而生產,為效益而效益,這種生產是短命的,這種效益也是暫時的,只有發(fā)揮出工人的主觀能動性,讓他們自覺自愿的為企業(yè)效力,企業(yè)才有希望和活力。要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,創(chuàng)造性,就得去關心他們,不僅在報酬上合理分配,在勞動保護上,在工作環(huán)境上也應該提供必要的條件。象如此的高溫環(huán)境,沒有有效的降溫設施,不僅對員工的身體帶來摧殘,而且對生產效率也帶來影響。善待員工就是善待企業(yè),苛刻員工也就苛刻了企業(yè)。企業(yè)法人如果為追求利益最大化,不顧員工的死活,最終受害的不僅是員工,也是企業(yè)自己。
勞動保障部門和工會組織是工人的保護神,他們對員工的工資、勞保福利、勞動條件都負有監(jiān)督和保護的責任。同時對企業(yè)也有督促檢查、規(guī)范協(xié)調的責職,如果一味強調企業(yè)的經營自主權,對企業(yè)惡劣的生產環(huán)境睜個眼閉個眼,或者以企業(yè)的效益為借口,放任對員工的必要保護,那就是一種失責,甚至是為虎作倀。如此的高溫,這么多的人深受其害,以至釀成女工的中暑死亡,這里面暴露的一系列問題,包括工作場所、請假制度都有違于《勞動法》,這不能不說我們的一些監(jiān)管部門的工作不到位。
女工猝死雖說是個別現(xiàn)象,不能代表整個員工階層,但她是現(xiàn)實當中員工勞動保護狀況的一個縮影,具有一定的普遍性,它直擊勞動保護的軟肋。有關部門是否從中感悟到些什么,是否帶來觸動。如果從中深思醒悟:關注員工的現(xiàn)狀,完善相關的政策,督促有關方面從勞動保障、工作時間、勞動條件上建立健全,從真正意義上保障員工的基本權力,那女工之死不失為一種警示。
作者:羅瑞明